无偿献血
发布时间: 2013-09-30 浏览次数: 1027

 巾帼不让须眉,9月30日,来自基础教学部的女教师薛琦同志,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率先垂范,自发地加入到无偿献血行列之中,用实际行动奉献自己的一片爱心,为构建和谐校园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也为部门创建上海市巾帼文明岗活动增添了浓重的一笔。部门同志应行动起来,向薛琦老师学习,不计报酬,无私奉献,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高尚队伍之中,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会因此而美丽,人生会因此而精彩。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自一九九八年十月一日颁布实施以来,至今已走过了十五年的光辉岁月。无偿献血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素质的体现,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人道主义精神的弘扬。它代表着社会公民之间的凝聚力日益增强,体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爱心奉献的新型人际关系,是连接人类情感的桥梁和纽带,更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
 
基础教学部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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