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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稳定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05 浏览次数: 10

各系、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共上海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上海市各级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维护上海高校政治稳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贯彻学校党委、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稳定工作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系部,各类实验实训室及相关场所均属于本次检查范围。

二、  检查内容

1.《实验实训室及相关场地安全管理及使用情况自查表》(附件1)中涉及的各项内容。

2.着重排查易燃、易爆、等高温设备、需要24小时运行设备的安全隐患。

3.历次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  工作安排

本次工作分部门自查、学校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环节。

1.部门自查

即日起,各系部对本部门实验实训室进行自查,并于12月9日前填写自查表进行上报(附件1)。

2.学校检查

12月15日前,由资产管理科和保卫科联合开展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处理。

3.整改落实

学校对检查出的问题分类汇总并通知到各部门,各部门根据安全隐患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到位。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502

                                      

 

资产管理科

2022年12月5日

附件1:实验实训室及相关场地安全管理及使用情况自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