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近期多地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22〕3号)、工程大《2022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加强暑期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现就相关工作要求提示如下:
1.各实验室、实训室在放假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进行一次全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自查,并填写记录,按检查要求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预防发生各类实验事故。自查记录和整改记录做好归档,9月开学后备查。
2.各实验室、实训室要严格落实使用备案制度和安全准入制度,暑期学生在校开展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在校指导;7月13日前反馈《2022年暑期实验室使用备案信息表》(附件2)报资产管理科备案。
3.各实验室要坚持做好重点实验室、实训室重点危险源(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危险气体、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4.各实验室、实训室要安排好假期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值班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及安全隐患。
5.暑假期间不开放的实验室、实训室一律封闭(封条加盖系、部章),切断室内电源(如有需要长期通电的设备除外)、水源,锁闭门窗,假期内不得私自启封进入。
联系人:杨府华 电话18017294778
联系人:金 坚 电话13052077898
资产管理科 保卫科
2022年7月11日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docx
附件2-2022年暑期实验室使用备案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