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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院关于开展2021级培养计划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02 浏览次数: 13


各系、部:

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开展2021级培养计划制定及修订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等文件要求,深入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党的教育方针,落实课程思政全覆盖。坚持“学生中心、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推进知识、技能的更新,提升学校高职教育教学与人才需求的密切对接。

高职学院现开展2021级培养计划修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修订专业范围

高职学院所有专业

二、修订原则

全面落实课程思政、思政课改革创新相关要求,以教育部颁布专业标准为基本要求,积极对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要求,构建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的专业标准和课程体系。

三、修订要求

培养计划的修订严格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培养计划管理规定》(沪工程教〔2020〕270号的要求执行。原则上培养计划课程体系结构保持不变,各专业通过持续改进修订所需课程模块,提交修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进行修订。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分要求

原则上,各专业总学分保留原有基础。

(二)课程设置要求

1.培养计划文字描述部分(所有专业需修订)

(1)指导思想

须体现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培养目标

须体现出:突出育人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的德育目标具体化、显性化,彰显课程的育人功能。

(3)毕业要求

须明确思政育人要求。应清晰列明毕业要求。

2.公共选修课程

公共选修课程中,增设“四史”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课程为选择性必修课程,所有高职学生选择其一修读,共1学分。公共选修课程总学分要求不变。

四、组织实施

1.专业负责人是专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本专业培养计划的修订工作。系部负责组织、统筹、审核本部门各专业培养计划的修订工作。请各部门认真研讨、论证各专业培养计划的修订工作。

2.高职学院教务科具体负责统筹及人才培养计划的整理、汇编工作。

3.培养计划修订经学院审议通过,由相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

4.中外合作专业参照执行。

5.培养计划修订工作过程中,存在接收总校动态通知的可能,学院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通知系部。

五、时间节点

各专业培养计划电子版(格式模板见附件3)、修订内容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同时纸质件需签字提交教务科)及佐证材料,请于4月16日(周五)中午前发送至校园网邮箱(1173@simc.cn)。教务科将汇总培养计划,经学院审议通过并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交教务处。联系人:教务科  季晓蓓  电话:65420901 

附 件:

1.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

2.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

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培养计划管理规定》(沪工程教〔2020〕270号)

附件格式模板

4. XX专业培养计划修订内容汇总表

  


高职培养计划修订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