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10 浏览次数: 10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导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关注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针对解决我院、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2023年度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立项包括课程建设(含MOOC课程建设、“课程思政”专项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建设、教育科学研究建设、教材建设等类别,具体建设要求如下:

(一)课程建设

为扩充学院、校课程资源,探索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的课堂教学模式,促进教育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本次立项重点支持以下课程建设:

1、新增设课程

申报要求:人才培养方案中新开设课程或新专业新增课程。课程内容与原有课程有较大差异。仅课程代码不同,教学内容无实质性改变的课程不在立项范围之内。如课程名称与原有课程相近或相同,申报时需重点说明课程的不同之处。

2、原有课程教学方法改革

申报要求:原则上已经开设成熟的老课程不再支持立项。此类课程仅支持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如开展优质在线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研讨式教学、案例教学、项目制教学、探究式教学、翻转课堂等。

3、通识课程

申报要求:新开设的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通识类课程。

4、创新创业类课程

申报要求:面向全院、校学生开课的创新实践类公共选修课程,要求在开拓学生科学视野或培养创新实践能力方面有突出特色,教学方法上体现以学生个性化学习和实践为特点,学生自主设计和实践,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5MOOC课程

申报要求:优先资助影响力大、受众面广、授课效果好、评价高的通识类课程,课程建成后至少持续开课2年,开课形式为在线课程。授课模式可参见“中国大学MOOC”网站(https://www.icourse163.org/

6、“课程思政”专项课程建设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专业课程的德育内涵和元素,明确课程思政教学目标,积极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实践教学建设

1、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践项目建设

申报要求:与原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上有明显突破、创新的课程改造。

2、创新实践类选修课

申报要求:面向全院、校学生开课的创新实践类公共选修课程,要求在开拓学生科学视野或培养创新实践能力方面有突出特色,教学方法上体现以学生个性化学习和实践为特点,学生自主设计和实践,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3、竞赛培育类

申报要求:课程主题和内容应与相关竞赛结合,通过培训与实战,吸引更多感兴趣的学生参与其中,扩大竞赛的影响面和学生的受益面,并可从中选拔优秀学生、培育参赛队,重在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项目负责人应承担相关竞赛的带教、学生指导、组织学生参赛等任务。

(三)教育科学研究建设

结合当前职业教育改革新形势、新要求,鼓励针对解决教育教学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主要范围包括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多元课程评价体系、教学绩效评估体系、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研究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

申报可围绕但不限于上述主题,项目名称必须表述规范并突出主题,申报人可结合教学实际和研究条件,自拟题目。

(四)教材建设

申报范围:重点支持新开设课程、新专业新增课程配套教材及特色教材建设。

申报要求:需提供二分之一以上书稿方有资格申报;验收时出版教材的第一主编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方可结项。

二、建设周期及经费

1、建设周期:各类项目均为1年。

2、建设经费:

(一)课程建设、(二)实践教学建设经费均为1万元

(三)教育科学研究建设经费:0.5-1

元。

(四)教材建设:

公开出版教材建设经费:3

校本教材建设经费:0.5-1

元。

三、项目申报要求

1、在建设期内有离职、退休、出国访学、进修等可预见的人事变动人员不得申报。

2、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且无在建项目的在编在岗教师。除教育科学研究建设项目外,其他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项目对应课程的主讲教师。

3、申报的课程、教材需同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相对应,未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不在申报范围内。

4、与近3年立项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再次申报。

5、其他要求详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度教学建设项目建设基本要求》(附件2

四、材料提交要求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度教学建设项目部门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

2、各类《项目申报表》(附件4

请各部门统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于2022527日(周五)16:30之前发送至校内邮箱



教务科

202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