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1-12浏览次数: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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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部、科、室:

根据市教委《上海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0〕58号文)的要求和校历安排,2020~2021学年寒假自1月23日起至2月28日止,3月1日开学。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寒假错峰离校有关安排

1.因疫情防控需要学生原则上考试结束后即可安排离校,三系配合学生科做好学生离校时间排摸统计工作。

2.中、高职学生在完成相应教学安排后的第二天即可离校,开学前未经批准不返校。中职教学安排结束时间为1月20高职教学安排结束时间详见附件

3.因特殊原因未离校的学生,采取个人打报告、系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学生科备案的方式,一人一策,严格落实好各项管理工作。

4.所在家乡目前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原则上不回家,确需离校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由学生科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一人一策。

二、教职工寒假时间有关安排

1.20211月23日~2月25日为教职工寒假,2月26日上班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岗人员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5:30。

2.党政管理干部在做好学期结束工作与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1月23日~2月25日期间安排轮休。

3.后勤服务部门及各工勤岗位人员:根据学院、校整体工作以及校园疫情防控、安全保障、设备设施调整和维修需要,1月23日~2月25日期间由部门领导安排上班或轮休

寒假师生员工健康管理要求

1.寒假期间,继续严格实施师生员工健康报告制度。

2.全体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出境、不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在沪师生员工离沪需向部门报备。

3.师生员工应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随身携带口罩,避免到人群密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群密集的封闭场所应佩戴口罩。

4.留校师生员工离校前须向部门报备,外出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返校后应及时报告行程信息。

师生员工开学注意事项

1.中、职学生注册报到假后教育安排

日  期

项  目

负责人

内  容

2021年2月26日(周五)

中职:住宿学生返校(8:00~11:00)

班主任

学生返校、假后教育、发书、零报告

中职:不住宿学生返校(12:00~13:00)

中职:注册报到假后教育(13:00~16:00)

2021年2月27日(周六)

高职:住宿学生返校

辅导员

班主任

学生返校、假后教育、发书、零报告

2021年2月28日(周日)

高职:不住宿学生返校(8:30~9:30)

2021年2月28日(周日)

高职:注册报到假后教育(9:30~15:00)

注:学工条线具体工作安排详见校园网-服务门户-学生公告《2020年寒假前、后工作提示》。

2.高职学生补考安排

高职学生2月25日(周四)下午1:00~4:00进行课程的补考答疑,2月26~28日(周五、周六、周日)进行补考(详细安排见校园网—教学服务平台通知)。

3.师生员工应严格按照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开学前14天开展自我健康管理。

4.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解除中高风险地区不足14天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如确需返校须按照上海市相关要求自行落实集中(居家)健康管理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完成健康管理且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方可申请返校。

5.师生员工的同住家人有2月1日起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沪情况的,相关师生员工返校时应向学院、报备,并按照上海市相关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五、寒假值班安排

1.寒假期间在校区设值班室。值班人员由保卫科安排学院、科级以上干部担任(具体安排见校园网-信息门户-值班表),负责处理校区寒假期间的有关工作。

2.各科室寒假实行每周两天的值班制度。值班时间每周二、五9:00~15:30(不含春节期间),值班地点在各部门办公室。值班安排表含日期、姓名、手机、地点事务)请于1月15日前报送院、校办公室张焱老师处

3.春节期间,公务车执行封存停驶规定。春节外的其他寒假期间公务用车,请与院、校长办公室张焱老师联系

六、寒假前安全检查要求

为确保寒假期间校区的平安稳定,1月22日前,各系、部、科、室安全责任人应对所属办公室、实验实训等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寒假期间校园(实行疫情防控控制性管理,具体规定详见校园网-服务门户-行政公告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

2021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