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03 浏览次数: 11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学院、校内涵建设项目预算编制要求,细化学院、校教学建设项目预算,现将2021年高职学院、高技校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提前启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教学建设立项工作旨在鼓励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投身我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针对当前国内外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新任务,围绕我院、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原则

1)突出创新性原则

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创新。在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手段、实施方案等方面具有独创性和突破性。

2)突出科学性原则

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3)突出导向性原则

建设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起到引领、示范、辐射作用,能切实为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际指导。

4)突出前瞻性原则

对我国及世界职业教育发展趋势有明确的认识,项目研究在总结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能够反映时代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需要。

5)突出应用性原则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教学与研究相结合。应充分结合我院、校办学实际,立足我院、校办学特色及办学定位,建设成果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在我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得以应用。

三、项目指南

本次立项包括课程建设(含MOOC课程建设、“课程思政”建设)、实践教学建设、教育科学研究建设、教材建设等类别,具体建设要求如下:

(一)课程建设

为扩充学院、校课程资源,探索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的课堂教学模式,促进教育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本次立项重点支持以下课程建设:

1、新增设课程

申报要求:培养计划中新开设课程或新专业新增课程。课程内容与原有课程有较大差异。仅课程代码不同,教学内容无实质性改变的课程不在立项范围之内。如课程名称与原有课程相近或相同,申报时需重点说明课程的不同之处。

预期成果:课程大纲、授课教案、习题、课程网站等课程基础材料。

2、原有课程教学方法改革

申报要求:原则上已经开设成熟的老课程不再支持立项。此类课程仅支持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如开展小班化教学、研讨式教学、案例教学、项目制教学、探究式教学、翻转课堂等。

项目验收采取资料查阅与专家现场听课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结题一年内应保证开课,并面向全院、校师生开放。学院、校将公布课程上课时间,组织教师进行观摩、学习。

预期成果:教学方法改革报告、案例集。

3、通识课程

申报要求:新开设的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通识类课程。

预期成果:课程大纲、授课教案、习题、课程网站等课程基础材料,课程建成后至少持续开课两年。

4、创新创业类课程

申报要求:面向全院、校学生开课的创新实践类公共选修课程,要求在开拓学生科学视野或培养创新实践能力方面有突出特色,教学方法上体现以学生个性化学习和实践为特点,学生自主设计和实践,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预期成果:课程大纲、授课教案、习题、课程网站等课程基础材料,课程建成后至少持续开课两年。

5MOOC课程

申报要求:优先资助影响力大、受众面广、授课效果好、评价高的通识类课程,课程建成后至少持续开课5年。

预期成果:面向全院、校开课的小规模在线SPOC课程;

6、“课程思政”建设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专业课程的德育内涵和元素,明确课程思政教学目标,积极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指南》(附件4

(二)实践教学建设

1、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践项目建设

申报要求:与原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上有明显突破、创新的课程改造。

预期成果:更新课程大纲、增设实验项目。

2、创新实践类选修课

申报要求:面向全院、校学生开课的创新实践类公共选修课程,要求在开拓学生科学视野或培养创新实践能力方面有突出特色,教学方法上体现以学生个性化学习和实践为特点,学生自主设计和实践,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预期成果:课程大纲、授课教案、习题、课程网站等课程基础材料,课程建成后至少持续开课两年。

3、竞赛培育类

申报要求:课程主题和内容应与学科竞赛结合,通过培训与实战,吸引更多感兴趣的学生参与其中,扩大竞赛的影响面和学生的受益面,并可从中选拔优秀学生、培育参赛队。

预期成果: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项目负责人应承担相关竞赛的带教、学生指导、组织学生参赛等任务。

(三)教育科学研究建设

结合当前职业教育改革新形势、新要求,鼓励针对解决教育教学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主要范围包括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多元课程评价体系、教学绩效评估体系、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研究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

申报可围绕但不限于上述主题,项目名称必须表述规范并突出主题,申报人可结合教学实际和研究条件,自拟题目。

(四)教材建设

申报范围:重点支持新开设课程、新专业新增课程配套教材及特色教材建设。

申报要求:需提供二分之一以上书稿方有资格申报;验收时出版教材的第一主编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方可结项。

四、建设周期、经费及相关说明

1、建设周期:各类项目均为1年。

2、建设经费:

(一)课程建设、(二)实践教学建设经费均为1万元

(三)教育科学研究 建设经费:0.5-1

元。

(四)教材建设

公开出版教材建设经费:3

校本教材建设经费:0.5-1

元。

3、课程建成后必须按要求开课,至少一年。

4、后续学院、校将进一步完善教学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常态化教学建设专项督导机制,并将项目执行情况纳入年终教学考核指标。

5院、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将作为同类高一级别项目申报入围必备条件之一。

五、项目申报要求

1、在建设期内有离职、退休、出国访学、进修等可预见的人事变动人员不得申报;

2、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且无在建项目的在编在岗教师。除教研项目外,其他项目负责人必需为项目对应课程的主讲教师。

3、除性质为公共选修课的课程外,申报的其他课程、教材需同培养计划内的课程相对应,未列入培养计划的课程不在申报范围内。

4、与近3年立项项目内容大同小异的,不应再次申报。

5、项目除按立项指南要求完成预期成果外,还应签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建设项目合同书》,按照合同书及附件要求开展项目建设。

六、立项程序

1、项目申请人根据立项指南设计研究题目,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表(附件3)。各类项目建设基本要求详见附件1,项目建设成果应大于或等于“建设基本要求”,并在项目考核指标部分予以体现。

2、各部门对申报项目择优遴选后报教务科。

3、教务科根据立项原则、申报范围及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教务科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建议立项项目清单。

5、拟立项目报审批通过后,由教务科下达项目合同书,规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及经费使用计划等内容。

七、材料提交要求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2021年度教学建设项目部门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

2、各类《项目申报表》(附件34

提交截止日期:2020610日(周三),请各部门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科,电子版(PDF版)发至校内邮箱



教务科

20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