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关于教职工返校返岗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4-30浏览次数: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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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关于教职工返校返岗的通知(2020.4.30).docx


  

系、各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疫情防控和开学总体要求,以及全国和上海疫情变化情况,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安全有序复工复学复教现对教职员工返校通知如下。

一、返校时间及方式

教职工符合防疫健康要求的前提下,56管理及教学辅助部门教职工、教学系部管理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返校返岗;教学部门根据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专任教师承担网上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居家办公。教职员工返校返岗后,上下班时间正常化。个别教师确因特殊情况无法返校工作的,经本人申请,部门可在不影响学校工作的前提下,安排其调整工作时间或居家网上办公。

二、返校的防疫要求

1.返校返岗的教职员工必须符合上海市对复工人员的相关要求,具备返沪后已完成居家隔离14天且身体健康等条件。

2.返校的教职员工,平时尽量不去人流密集的区域,同住家庭人员不能有发烧等症状。进校时严格实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制度,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并尽量减少进出校园的频次。

3.在疫情防控解除之前,原则上不鼓励、不支持教职工赴上海市外出差。因特殊原因,工作需要确需离开上海市的,按人事科发布的因公出差报批流程,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沪;回来后如实向学校报告行程史,提供更新后的“随申码”,经确认安全后,可正常返校工作。

4.所有教职员工每日进行两次体温测量,一旦出现发热等症状,立即暂停校内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处置流程送诊,并按程序报告。排除新冠肺炎身体恢复正常后方可返校。

三、关于教职员工返沪要求

1目前身在国(境)外的本校教职员工及外籍教师,暂不提倡返沪。

2422日零点后从湖北返沪的教师,一律要完成14天居家健康观察,健康观察期间,由学校协调定点进行核酸检测,身体健康且核酸检测为阴性,经学校批准方可返校。

3国内其他省市返沪的教职员工,严格按照本市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开展卫生检疫、健康申报等工作,返沪后在住所自行居家健康观察14天,按要求进行每日体温监测并报送,观察期满身体状况正常的教职员工方可返校

4各部门要特别关注返沪教职员工情况,按照本市要求,对在14天居家观察期的教职员工要落实好每日体温监测并汇总报送。由后勤负责将发热筛查情况(发热症状人数、就诊情况)和发热症状个案向属地区、街镇对接。明确对观察期间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症状的教职员工要求按照疫情防控处置流程配合属地将有关人员送至就近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程序报告。

其他说明

1.入校:疫情期间教职员工返校返岗进入校园时需提供校园卡和绿色“随申码”并经测量体温合格后方可刷校园卡或凭校园卡登记后入校

2.就餐:实行错峰分散就餐食堂将开放一楼(二楼、三楼备用)鼓励教职员工自带餐具,错峰购餐后带回分散就餐,也提倡教职员工自带餐食。

3口罩:提倡教职员工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学校对返校返岗但无法自备的教职员工统一提供口罩,由所在部门支部负责发放

5.消毒:学校将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公共办公区域、餐厅、卫生间、电梯等场所及时进行消毒。

  

  

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

                               20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