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内字01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1-02浏览次数:764

  • 公告附件如下:
  • 内字1号 关于2018~2019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doc

各部门:

根据工程大《关于2018~2019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要求,经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高职学院和高级技校2018~2019学年寒假放假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放寒假时间及有关安排:

1寒假自1月21日~2月17日止,2月18日(周一)起开始上课。

2中职生2月15日(周五)注册报到。(详见校园网学工公告《2018~2019学年中职假前假后工作安排》)

高职生2月17日(周日)注册报到。

3高职生2月13(周三)下午1:00~4:00课程补考答疑,2月14~15日(周四、周五)补考(详细安排见校园网教务科补考通知)。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安排:

教师:寒假自1月21日~2月14日止,2月15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管理人员(含中层干部):寒假自1月21日~2月13日止,2月14日(星期四)正式上班。

三、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及对外培训鉴定服务部门:

根据各部门运营、培训服务,生活服务等实际情况,可参照学校假期安排,自行决定安排上班或轮休等,职工轮休名单上报院、校办。

四、放假前后各部门的工作:

各部门要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对本部门安全保卫、环境卫生、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进行检查。并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后勤服务保障中心要确保学院、校后勤保障正常运转,须做到:

寒假期间餐厅营业时间安排:

一楼餐厅1月28日~2月11日停止营业,其余时间正常营业;

二楼餐厅1月11日~2月17日停止营业,2月18日开始营业。

寒假期间学生公寓住宿时间安排:

学生公寓1月19日~2月11日停止住宿,2月12日下午1:30起办理入宿手续后正常住宿。

五、其它事项

1.教师要做好学期结束各项工作,开学准备工作。

2.高职教师要做好学期答疑(2月13日)、补考(2月14、15日,详细安排见校园网教务科补考通知)工作。

3.保卫科和院、校办公室做好寒假值班安排,值班电话:55386210或65421020(详见附件2019年寒假期间中层干部值班表)。

4.寒假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保持通讯畅通。

5.寒假期间需上班部门,应报分管院、校领导批准后,在1月11日之前报院、校办备案实施。另外,没有特别的任务,寒假期间请勿进入办公场所。

6.院、校长办公室用印:每周二、五(不含2月4日~2月10日春节期间)上午9:30~下午3:30。

特此通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

                                                               二○一九年一月三日

附: 2019年寒假期间中层干部值班表